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和债务
一、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和债务
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一)财产分割
1. 原则上均等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例如、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债务分割
1. 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一方自行承担,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共同偿还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双方对于共同债务仍负有连带清偿的义务。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而被要求偿还的一方不能以夫妻已离婚且债务应由对方承担为由拒绝。
(二)协商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债务按一定比例分担,或者由一方承担较多债务,另一方承担较少债务。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只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如果一方按照约定偿还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三)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产生的原因、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合理地划分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
三、夫妻怎么处理一方不知情
如果夫妻离婚,一方对债务不知情,处理方式如下:
(一)确定债务性质
1.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负债务,购买家庭住房所款等。这种情况下,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一般是均等分担,也可协商分担比例。
2. 夫妻个人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
(二)举证责任
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如果主张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例如证明债务产生时自己不知情,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如果双方无法就债务性质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定债务性质并确定债务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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