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有没有
一、公司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有没有
在通常情况下,若总部的债务无法得到足额偿还,则需要由下属的分支机构共同负担余下的清偿义务。
由于分支机构亦被视为总部总体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应以所有能够利用的资产来进行偿付。
正因为此,分支机构有必要对总部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由于分支机构并未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因此可以理解为,分支机构等同于总部的资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债务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合伙公司中的合伙人担责哪些债务
在合资公司中,合作伙伴所承担责任的债务类别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无限制责任、连带责任以及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等三个方面。
其中,无限责任乃指对特定类别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士,对于其支付债务承担一种不可替代的连带性义务;在另一方面,连带责任即为投资者对商业实体所负担的债务履行具有连带性的义务;再者,有限责任则意味着投资者仅需对其在商业实体中所持有的份额所对应的债务负责。
三、公司破产后个人债务能偿还吗
关于公司对个人所负有的债务,倘若公司陷入破产困境,仅能从破产财产范围内进行清偿结算工作。
应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尽快向相关部门申报自身权益。
反之,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外负担之个人债务,则依旧由该法定代表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妥善处理。
须明白,公司与个人是两个互相独立且相互分离的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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