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能由分公司承担吗
一、公司债务能由分公司承担吗
在法条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债务无法交由分公司来实际承担。
这是基于分公司并无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相应的财产权益作为其支撑所决定的。
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分公司在组织形式上并不具有独立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从法律层面而言,母公司亦不能够直接或间接借助于其子公司的地位,为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层等高层职员进行借款。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吗
通常来说,如果公司有欠债没还清的话,那法人代表就不用跟着一起背这个锅。
法人代表其实就是替公司跑腿儿打理那些糗事的那个人所以这些事儿主要还是得让公司自己扛着。
不过当法人代表也不是就可以随便替公司擦屁股的如果他手里头有公司的股票,那么当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人格混同”时,他就要跟公司一块儿背那个"连带责任"的大锅了。
三、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有哪些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公司作为一种企业形态,具备独立的、完全脱离法人主体人格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
正是基于此,公司需要以其所有可支配的资产来承担所有因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具体而言,对于的股东来说,他们仅需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的股东来说,他们则只需根据自己所认购的股份份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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