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哪些行为
一、企业间转让债务属于哪些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的明文规定,企业在相互之间进行债务转移时,只要这种转移行为遵循了公认的商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要求,那就属于合法的通用民事活动。
若存在对转移债务的恶意操作,那就可能构成对于所欠债务的逃脱行为。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有责任确保在将其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转交给第三方处理前,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在提出需求后,债务人或是第三方可向债权人发出书面催告,请求其在一定时限内进行批准,若是此时债权人没有作出任何回应,那就可以被视为其不同意该项转让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企业债务是否有效
在判定企业债务是否合法有效之前,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首先,以下类型的企业债务通常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为了实现战略性的长期发展目标所筹集的长期;
2.由于短期资金紧张所进行的短期行为;
3.源于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应付款项;以及
4.当公司进行分立时,关于债权和债务责任的相关协议真实有效,但其效力仅限于内部,不能对抗外部的第三方债权人。
以下类型的企业债务则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以公司资产作为担保,为本公司的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那么该担保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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