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说没钱怎么回
一、债务人说没钱怎么回
假设说你是个债主,人家欠了你一大笔钱不还,然后你把他给告上法庭了,但是他又哭穷说自己没钱还,这个时候,你可能得考虑以下几点方法:首先呢,就是去查查他到底有多少家产:你可以借助的支持,让债主提供他家产的详细信息或者请律师帮你去查查看,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一无所有。
其次,如果他真的没钱,但是还有别的东西,比如房子、车子、存款什么的,那你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这些财产。
再者,如果法院判你赢了,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这就是说,法院会采取一些措施,逼着他还钱,比如说冻结他的银行账户、扣押他的财产、不让他出国等等。
最后,你要时刻关注他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一旦发现他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或者新的收入来源,就要赶紧告诉法院,让他们去执行。
当然,如果他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一次性还清债务的话,你也可以考虑跟他商量一下,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分期还款的协议,这样你就能慢慢地收回你的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债务人有债权法院可以执行吗
我们可以去申请执行债权人的权益!说白了,其实他们的权益就是他们的资产,是能拿来执行的东西。
首先呢,如果被执行人自己没法还清债务,但是他却欠着别人的钱,这时候法院就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那个第三方把钱还给申请人。
如果这个第三方在到了法院指定的时间还是不肯还的话,法院就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咯。
其次,我们申请执行的有效期有两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要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付款,那就从最后一次付款的截止日期开始算;如果法律文书没规定什么时候还,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
再来说说债权吧,它其实就是你要求别人做某件事(或者不做)的权利。
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跟债权对应的就是债务,也就是你必须要做某件事(或者不做)的法律责任。
所以说,债权和债务其实都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三、债务人有主动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债务人乃是债务关系中具有依照约定条件向对方(债权人)承担有所为之与无所为责任的相应当事人。
具体而言,即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契约的明确规定,在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士。
在债务关系中,债务人具有按照约定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有所为之与无所为责任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唯有该义务主体才有必要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以及有所为之与无所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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