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首付后领证,房产算谁的?
我和我女朋友恋爱多年,终于决定买房结婚,我们看中了一套房子,总价 200 万,我付了首付 100 万,写了我的名字,我们打算下个月领证,然后一起还房贷,但是我女朋友担心,万一我们以后离婚了,她只能分到一半的房子,因为这是我们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想让我在领证前加上她的名字,但是我觉得这样太麻烦了,而且我也不想让她觉得我不信任她,我想问一下,付首付后领证,房产算婚前财产吗?如果不算,我该怎么办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解决方案:
要明确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要知道,在我国,婚前财产的认定是以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与你是否付首付、是否领证无关。
如果你想让女朋友也拥有这套房子的一部分权益,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 在领证前,与女朋友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这套房子的产权归你和她共同所有,各占一半份额,这样,你们就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在领证后,与女朋友一起去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这样,你们就可以将女朋友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使她成为这套房子的共有人。
- 在领证后,与女朋友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这套房子是你和她的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份额,这样,你们就可以通过公证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效力。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付首付后领证,房产是否算婚前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与你是否付首付、是否领证无关,如果你想让女朋友也拥有这套房子的一部分权益,你可以考虑与她签订协议、办理加名手续或公证等方法,在签订协议或办理手续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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