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几个月由谁决定
一、停工留薪几个月由谁决定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通常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根据《》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患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时期,在此期间,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企业应在员工受伤后一个月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员工的伤势、康复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长度。若企业与员工就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产生分歧,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
二、不给开工留薪期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给停工留薪期,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协商
1. 收集证据。例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用以证明自己需要停工留薪的必要性和时长。
2. 主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向其阐述自己依法享有停工留薪的权利,并且出示所收集的证据,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停工留薪期。
(二)投诉
1.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说明公司拒绝给予停工留薪期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错误行为。
(三)
1. 准备材料。包括、工资条、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在仲裁过程中,依据相关,如工伤保险条例等,要求公司给予停工留薪期并支付相应的待遇。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不执行,可向申请。
三、停职留薪的期限一般是多长
停职留薪期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固定时长。
在工伤情形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职工因工受伤导致骨折,需要较长时间康复,在12个月内还未完全恢复的,经鉴定符合条件就可能延长。
在其他非工伤的情况下,比如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停职留薪,这取决于企业与员工的约定、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相关协议内容等。企业规定时也需要遵循合理性原则,不能无限期地停职留薪,并且要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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