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到底谁说了算?
在执行程序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毕竟,这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法院在执行中是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呢?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解决方案:
- 明确财产范围:在执行程序中,首先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在明确财产范围后,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 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在执行程序中,需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或者不知道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那么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执行程序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约定处理财产。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在执行程序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以避免在执行程序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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