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一、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
根据我国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法定财产权利,性质上享有法人财产权。
在此基础上,公司在参与各类民事法律关系时,其法律身份是完全独立的自然人或特殊法人,因此,股东的权益和负债情况,必须与公司自身的权益和负债情况进行严格区分对待,各自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若股东个人存在债务问题,应当由股东本人自行负责偿还,而不应通过强制执行公司财产的方式来清偿股东个人的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的股权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一种财产性权利,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强制执行以用于偿还债务的。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四条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能否要求公司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倘若原股东未能全然切实履行其出资义务之后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那么在公司面临破产清盘之际,有权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要求原股东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
关于公司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如数缴纳出资的情况下,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个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股东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其承诺的出资款项,则须向已完全依照约定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该条款还规定,未能全额出资的股东亦应对公司承担补充缴纳出资数额的责任。
三、能否要求公司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首先,如果原来的股东在认购股份时没有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出资的话,他们在把股票卖给别人之后,万一公司倒闭需要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是有权利追讨这些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的。
假如一家公司的股东们拿出的钱不够,那这就涉及到几个问题了。
首先,那些没出够钱的股东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得向已经按照约定交够了钱的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股东没有按时足额地交出他们承诺的资金,那他们就得向那些已经如数交款的股东支付违约金。
最后,如果股东们出的钱不够,他们还得对公司负责,补上差的那部分钱。
以上是关于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