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需要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怎么办
一、需要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怎么办
在涉及到银行信贷业务实践中,一旦确立了保证这一法律制度,那么,保证责任人以及借款人均须对所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义务。
因此,在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如期偿还债务,或者一旦发生约定事项时,银行不仅有权力请求借款人严格履行债务,同时亦有权要求保证责任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一旦保证责任人承担起担保责任之后,他便有权在其分担保证责任的额度之内,向借款人追讨回偿权益,依法享有债权人对借款人所拥有的各项权利,但是,绝对禁止损害债权人的实际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人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应采取以下几种应对措施:首先,若担保人决定不再自愿承担担保义务,可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撤销已签订的担保协议;其次,若担保人已经为债务进行了实际承担并为债权人清偿欠款,那么他有权向债务人和借款人主张追索权,请求他们偿还担保人所代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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