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对外债务如何判决
一、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对外债务如何判决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关于夫妻间对外所负债务的判决原则如下:若某一方为个人债务,则应由其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反观夫妻共同债务,则需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具体的执行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优先用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或者其中部分财产已被认定为个人所有,那么双方可协商制定清偿方案;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负债离婚法官会怎么判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会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状况、资产分布以及偿还能力等多重因素来进行债务划分决策。
根据常见的司法实践,夫妻共有的债务应当由两者共同分担,而属于私人性质的债务应当由特定的个人来承担相应责任。
如若一方存在蓄意逃避债务的不当行为,那么法官可能会做出对其不利的判决,要求其承担更大份额的债务。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每一个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和复杂程度。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讼中对夫妻对外债务如何判决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