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优先偿还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是否构成拒执罪
一、没有优先偿还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是否构成拒执罪
在此案例审理进程之中,当事人清楚地知道其负有的执行法律义务,然而他并没有向有关司法机构如实地申报自身的资产情况,反而故意隐瞒不报并将自身拥有的财产有效转移至他人手中,优先偿付那些尚未经过人民法院确认判决确定的债务。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有关司法机关的裁决和决定持有履行之能力,但却故意拒绝执行,残酷的事实说明属于严重违反的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执罪怎么样可以
这个情况的话,要是被判定破产了、或者犯罪时间在三年以下并且有一定程度的悔过行为,确认没有再次犯罪风险的人,理论上讲是可能获得缓刑判决的。
至于那个拒不执行罪,如果它满足缓刑的条件,那就得看被告自己是否真心悔过了。
具体来说就是看看他的犯罪情节是不是比较轻微,适用缓刑后是不是真的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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