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一、丈夫死亡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在丈夫离世后,他生前所欠下的所有债务并不一定都需要自动由其妻子来承担。
若这笔款项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签下并决定的债务,那么作为另一半,其应负有连带的偿还义务,必须要对于这笔进行负责和清偿。
若该负债仅仅是丈夫个人方面的责任,则其妻子无需承受任何还款上的压力与负担。
但是,如果在丈夫或妻子离开这个世界之后,剩余的那一方应该对于婚姻生活中持续存在的共同债务负有连带的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丈夫欠巨额债务,妻子应该怎么办
倘若丈夫欠下了债务,若此笔款项为夫妇共同开支所产生的债务,那么作为其妻子理应承担起还款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夫妇二人均负有同等的还款义务,并需依靠两人的共同财产来完成债务清偿。
然而,若是丈夫个人私自所产生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并非是夫妇共同的责任,妻子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前,若一方通过借款方式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变为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为购买这些财产而产生的债务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双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再者,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是其中一方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其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或与配偶共享所产生的债务,同样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此外,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治疗疾病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亦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最后,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和负有的老年人所产生的债务,同样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除以上列举之外,其他所有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也都在此列。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