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为躲避债务假离婚能吗
一、中夫妻为躲避债务假离婚能吗
该种行为在法律层面是无法得到认可的,因为它属于“表面合法但隐藏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当婚姻关系破裂需要进行离婚程序时,债权人可能会遭遇这种非法处理债务的情况,这实际上是在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疑会对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侵害。
针对此种现象,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可以向当地的最高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在离婚程序中所涉及到的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置行为;若索偿未果,债权人亦可直接向离婚双方提起诉讼,索要双方应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的分居阶段,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问题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若能够确证此种债务系由一方当事人在未经配偶许可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所欠下,且数额远远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类债务将被视为该人的私人责任,需由其自身独自负担;反之,若可以证实此类债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识和合意而产生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他们之间另有明确约定或达成共识,负担责任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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