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能否分割债务
一、诉讼能否分割债务
当然可以啦!如果你要跟伴侣离婚的话,首先要搞定的就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呢?如果两个人自己商量不好怎么办呢?那就只能交给咱们亲爱滴法官大人来决定啦~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看谁更加需要这个财产来照顾孩子和保护女性的权益,然后做出最公平公正的判断哦。
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的时候,那些原本是为了你们夫妻俩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款,你们得一起还清哦。
所以说啊,离婚的时候,财产和债务这两件事可是逃不过去的,这也是法律为了避免大家因为这些事情闹上法庭,让家庭破裂,社会不安宁,特意制定出来的规则嘛。
离婚的时候,通常都会牵扯到孩子的、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如果在离婚诉讼中能够一次性把这些问题都解决掉,那就叫做“诉的竞合”。
离婚是主要的问题,其他的问题都是围绕着它展开的,所以我们把案由定义为离婚。
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债务负担问题,这种诉的竞合,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应该算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所以啊,除非是在离婚问题解决之后再单独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否则都是以离婚作为唯一的案由。
在离婚案件中,只要涉及到财产和债务的问题,就得一并处理好。
审判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虽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但是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债权债务却没有处理清楚。
实际上,对于那些模棱两可的债权债务,我们可以先不去认定它们是否成立,但是绝对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逃避责任,这样不仅会影响司法的权威,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离婚后若对方未如约支付,可以尝试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者应在离婚之时明确责任分配,有争议时可凭借有关抚养费的协议起诉至法院。
若走途径,法官或调解员的裁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
无论哪种方式,父母都有责任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可动用共同财产。
判决下达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甚至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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