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认定债务的依据有哪些
离婚的时候嘛,关于夫俩一块儿欠下的债,咱们这么说吧:首先啊得看这种债是不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产生的,如果是的话,那就是亲夫俩的共同债务了。
其次呢,要是夫俩一起搞生产啊、做生意这些事儿导致的债款,也是要算作共同债务哒!接着说孩子、老人这方面的债务,也不能掉以轻心,那也是哦!最后呢,如果夫俩在婚前或者婚后有过书面协议,说好这个债务是他们两个人的,那么这个债务就得算作共同债务啦。
当然啦,还有一些情况是夫俩自己的事儿,跟别人没关系,比如说:第一种情况,夫俩自己商量好了,这个债务就归某一方承担;第二种情况,某一方偷偷摸摸地去做生意,赚来的钱没给另一半花,这样产生的债务就只能算作他自己的啦。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分担
在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中,债务分配乃为重要议题之一。
依照现行法令之规定,夫妇离婚之际应对债务做出如下处理:首先,关于其中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特指因自身行为引发的债务,例如因个人消费或投资目的而举借的,该部分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其配偶无须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对于涉及到夫妇二人共同生活与共同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即由于家庭共同事务以及共同运营事业等原因所产生的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共同债务,双方可进行协商确定清偿方案;若协商未果,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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