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离婚故意躲避债务怎么处理
一、通过离婚故意躲避债务怎么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可能采用离婚方式来试图逃避债务,而把全部或部分财产转移给他的配偶、子女甚至其他亲朋好友。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针对此行为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
当这一行为被撤销后,其效果等同于从未发生过。
举例来说,若有任何形式的财产赠与行为,则视为未曾进行过赠与;同样地,如果原本应当享有某种债权的前提条件消失了,那么该债权也应该视作并未被放弃。
关于那些从这种行为中获益的受益人,他们已经接受了债务人财产的,必须全数归还给债务人。
如果无法恢复原物,那就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标准补偿给受害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如果受益者已经向债务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那么他们有权向债务人追讨。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法律离婚逃债的规定有什么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借助离婚行为来规避其应当担负的债务责任。
即使如此,债权人仍然享有权利要求该夫妻的任意一方甚至是两个人都必须对既有的债务进行全额或者部分的偿还。
这一点,无论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还是在已经解除之后,都不会有所改变。
在夫妻共同备受关注的债务问题上,这些债务须用于夫妻的日常生活所需之中,并且需要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确认与同意,或者,债权人需要出示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这些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必须尽其所能,无论是以夫妻共有的财产还是各自拥有的财产,去履行他们对共同债务的连带赔偿义务。
同样地,债权人也具有权利按需向夫妻的任一方或者双方请求偿还负债的部分或者全部金额。
而夫妻共同面临的债务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庭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其次,为了从事某项特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所存在的债务;再者,因治疗疾病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而产生的债务;此外,为执行以及责任所需承担的债务;最后,为孩子支付以及培训费用所产生的相关债务。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自愿协商并达成共识,使之成为他们共同承担的债务,那这样的债务显然也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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