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与法人私下签订协议但没有变更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公司与法人私下签订协议但没有变更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在尚未进行正式变更的情况下,即便已经签署了退股协议并完成了退股,人依然可能需要承受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明文规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时确保公司能够正常、顺利地运营。
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股权变更事宜,进而使得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运转受到影响的话,那他们很有可能将会面临一系列法律方面的纠纷或惩罚。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欠债法人会坐牢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欠债的情况下,其法定代表人通常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的解析请参见以下表述:在法律意义上而言,公司本身便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涉及到的是民事范畴内的纷争,因此,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您通常并无需承受刑事惩罚。
为了解决公司自身的债务问题,公司可以选择将自身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益出质给第三方来进行处理。
当商事主体无法按期履行债务义务,且剩余的资产无法满足所有债务的清偿要求时,亦或是该商事主体明显表现出财务困境,无法全额支付债务款项的情形发生时,可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破产申请。
如果商事主体已经停止经营活动,但尚未完成清算工作,亦或是清算程序尚未完全结束,此时该商事主体的资产仍无法完全覆盖其全部债务,该法定代表人则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肩负起相应的清算职责,向专门的司法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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