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倒闭债务怎么办
一、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倒闭债务怎么办
若贵司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并得到法院受理之后,债权人有权于法院所设定的时限之内,向法院进行债权申报。
通常情况下,此一期限最低不得少于30日,最高亦不宜超过三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能在此期间内完成债权申报工作,债权人仍然有机会在破产财产的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已到期,均有权利进行债权申报。
当公司为子公司时,债权人无权要求其母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这主要是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各自具备法人资格及独立的责任能力,因此债权人仅能向子公司提出债务还款请求。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市内子公司搬迁合并员工有补偿吗
通常情况下,公司合并无需给付。
但若涉及到变更(如职位或地址),则需双方协商解决。
未经协议离职者,无法获得补偿金。
只有满足特定法定情形,才有可能申请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会自动终止。
依据《》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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