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隐形股东对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隐形股东作为公司实际拥有的股东,需在其显名股东认购注册资本额的范畴内,对公司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他们需与显名股东共同承担起对公司第三方负有的。
当公司尚未正式设立时,由于该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实际上进行投资的人士也无法被确认为股东身份,在此种情况下,隐形股东与显名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是一种合伙关系。
无论是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上的出资人都应当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原股东转让股权后还承担公司债务吗
在发生事项之后,原先公司所背负的债务并不能够交由原股东负责,而仍然是由公司的所有资产来进行承担。
通常情况下,若公司的股东已经按照相关,如期且全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便无需为公司的负债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因此股权转让行为本身并不会对公司的债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独立存在的实体,具有自身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且应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偿债的来源,对所有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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