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有债务夫妻共同还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一、婚内一方有债务夫妻共同还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婚后共同还贷者离婚可获补偿。
离婚时,双方可能对债务负担存在复杂心态,甚至有人试图通过离婚逃避共同债务。
仅凭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并不足以免除另一方的债务责任。
无论原因如何,夫妻间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或判决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仍需双方共同承担。
此种责任不会因离婚或协议而消除,债权人有权以债务关系方或原夫妻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若一方独自承担债务或超过原定数额,可向另一方追偿超额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与个人债务区别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间的显著区分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者在责任主体上存在差异。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责任人包括了夫妻双方或是其中任意一方;而在个人债务的情境里,责任人均仅仅限于个体本身。
从债务性质上来看,夫妻共同债务兼具人身属性及财产属性,其对外表现形式为连带债务;
个人债务则是由个人在对外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产生,其成因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因此理所当然地应当由个人承担起偿还义务,对外则表现为非连带债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