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支持离婚一方用假债务分到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支持离婚一方用假债务分到共同财产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若有任一当事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捏造虚假债务,企图通过此种手段非法侵占夫妻共有财产,这一行径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此类行为无疑严重背离了社会公认的诚实守信道德准则,更构成了对国家的肆意藐视。
一经查证属实,伪造虚假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具体内容可能包括归还非法获取的财产、向受害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甚至可能因为涉嫌欺诈等犯罪行为而遭受刑事处罚。
在我国各级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会对涉案双方的财务状况实施全方位详尽的调查核实,以确保方案的公平性以及合规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我丈夫有债务,我们现在,怎么办不影响我
关于丈夫欠债,在办理前,首先需明确该笔负债究竟是属于个人债务范畴,抑或是透过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债务。
若是前者,则应有其本人独自承担;至若后者,那么夫妻双方便可先自行协商如何分担该笔负债,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协商达成的比例仅对夫妻二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
根据一般的司法实践及规定,当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之名义负担了超过家庭日常正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同时还包括其在婚前的个人债务,这些均被视作他的个人债务,其配偶无需对此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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