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债务要帮还吗
一、离婚后对方债务要帮还吗
夫妻共同欠了债得大家一起还,但要是纯属个人债务就没义务为对方掏腰包。
离婚时,两人共有的钱不够还的话,或者财产各属各的,双方得商量着怎么分担;商量不妥就找裁决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属于夫妻债务吗
离婚之后,是否应当将所欠之债归类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这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来详细分析判断。
据合飞律师网上所载明,夫妻双方都曾在借款文件上共同签署或是在事后自愿承认此种共同意向所导致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有效期内,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若该笔债务是在夫妻关系仍存在的期间内形成,且双方未曾有过书面协议认定其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即便在离婚之后,也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和明确约定了该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他们就可以免除对该债务的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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