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婚姻存续期间自建房女方不同意建,离婚也不要,债务需要承担吗

合飞律师3周前 (03-13)普法百科3

一、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不同意建,也不要,债务需要承担吗

农村地区的婚姻关系中,对于离婚所产生的债务分割问题,通常参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对于属于单方的个人债务,其应当被视为独立项目,予以分别处理,除非双方同意进一步协商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夫妻双方所需要承担的共同债务,则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若在此期间曾对财产作出过分割,而此时的共同财产无法承担完剩余的共同债务时,可以考虑通过夫妻之间的协议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则裁判机关将根据法律程序对此予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上门女婿男方离婚还有财产分吗

离婚之后,作为上门女婿的男方仍有权利享有分配家庭财产的权益。

在夫妻离婚之时,关于,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分配方案;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需提交至人民,由专业法官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对、女性权益保护及无过失一方利益保障等多方面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决。

因此,无论男方是否为上门女婿,均具备享受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权,这与婚姻中的性别角色无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77561.html

婚姻存续期间自建房女方不同意建,离婚也不要,债务需要承担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