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需承担吗
一、婚内债务一方不知情离婚后需承担吗
若对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毫不知情的话,那么在离婚后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
如该笔债务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定条件,那么离婚后便需进行共同偿还,即夫妻为了共同日常生活或者为了履行、抚养义务等所负债项,均应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在离婚时,应当用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来偿付这笔债务。
因此,即便对债务的产生处于完全不知情状态,但该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在此情况下仍需夫妇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内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起吗
若婚内期间产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被确认为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则双方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否则该笔债务便应由独自承担。
若是涉及到的是夫妇共同负债,第一步便是须优先以共有财产进行偿还;假使共有财产无法满足清偿要求或者财产已被各方自主分配,那么双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达成一致的清偿方案;如协商无果的话,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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