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主体如何确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主体按如下规则确定:债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即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债务主体是夫妻一方,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婚内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以下这些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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