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解释
一、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司法解释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判决书中没写迟延履行金就可以不执行吗
1、如果是超过了判决书中规定的期限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书规钱义务,权利人申请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但是若在履行期间内,如果判决没有明确,是不需要履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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