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案件回避
一、刑事申诉案件回避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关于对相关人员规避情况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示:该规定针对的主要是指案件审理环节中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及翻译人员,以及负责鉴定工作的鉴定人员。
若以上相关人员与该案存在会计上的利害关系,或者他们曾有过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并接受了来自于案件当事方的礼品馈赠等行为,则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辩护律师以及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与自身正在代理的案件有关的上述人员,进行主动回避。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刑事申诉要交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刑事申诉时,无需支付任何诉讼费用。
只要提交申诉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能够佐证申诉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便可向相关司法机构发起申诉申求。
如果当事人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并未提及,而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单独就民事赔偿部分另行向发起,则需按相应的收费标准缴纳诉讼费用。
三、刑事申诉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书乃是在刑事判决或裁定产生法律效力后,由当事人或其它相关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达对此种裁判的不服而作出的申请。
其格式通常囊括如下数个部分:首先是标题,务必要清晰无误地注明为“刑事申诉书”。
接下来是申诉人的相关信息,其中应明确列示申请人的身份,如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及号码等。
然后是申诉请求,明确阐述申请人希望撤销原判、全盘改判、部分改判,抑或是请求撤销原判并提请法院重新审理或指令再审。
紧接着是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详尽描述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同时列举出申请人对原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服的具体事实及其法律依据。
最后,附上一份证据目录,将所有能够支持申诉请求的证据逐一罗列出来。
在文书的结尾处,应注明提交申诉书的具体日期,并由申诉人亲自签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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