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只有户主所有吗
一、安置房只有户主所有吗
安置房并非只有户主所有。具体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一是若安置房是基于原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所得,且原有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那么相应的安置房也应属于家庭共有。比如,上的房屋拆迁,家庭成员对房屋有贡献的,对安置房就享有共有权。
二是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安置对象包含家庭其他成员,那么这些成员对安置房也有相应权益。例如,有的协议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来确定安置房屋面积,这种情况下,被计入人口数量的家庭成员对安置房有份。
三是若安置房是对特定个人的补偿或奖励,如对房屋原产权人因配合拆迁工作给予的额外安置奖励房屋,且明确指向该产权人个人,那么该安置房则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总之,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需结合具体的拆迁政策、安置协议以及房屋来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二、费怎么算
安置房过户费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是。若购买的安置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征收;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或者非家庭唯一住房的,按3%征收。
二是。如果该安置房已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的,则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三是。若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提供的,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征收。对于满五唯一的住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是。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杂费,具体数额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三、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安置房买卖纠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自行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比如就房屋价款、交付时间等问题重新协商确定。
二是调解。可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委员会等。调解人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居中调和,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较为灵活,能较快解决纠纷。
三是。若双方在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
四是诉讼。若协商、调解不成,且没有仲裁约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和事实证据进行审理,作出公正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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