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一、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1、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怎么办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劳动者可以向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就算有些合同相对人起诉的对象是分公司,但通常情况下总公司一定会派出相关的代表人参与庭审的。可是,最好在一开始和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对各方面的情况都一定要仔细的进行审查,尤其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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