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终止条件吗
一、可以约定终止条件吗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制定过程中无法设定结束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没有确切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结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不是由双方任意自主商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首先,当劳动合同到期时;
劳动者开始合法享受基本待遇的时候;再次,劳动者去世或被人民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最后,如果出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哺乳期协商标准是哪些
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补偿事宜,其价值相当于普通的双倍,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根据雇员在本的服务年限,结合他们在离职前连续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来计算得出;此外,我们还将包括孕期、分娩期以及哺乳期这三个特殊时期的工资待遇;最后,对于工资与用,我们也会一并予以支付。
在此提醒广大哺乳期员工们,应依法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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