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能确认劳动关系吗?
一、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签订就能确认劳动关系吗?
在建工程中,如农民工签署劳务协议,即可判定其为就业人士。
若已正式投入工作内容,自即日起劳资关系便可确立;若并无开始施工作业,劳资关系尚待落实。
劳资双方权益关系依实际雇员之日开始,并非从签署劳务协议之日起确立。
可认定已构成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签的劳动合同没给我一份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未交付至当事人手中,仍具法律效力。
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未经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多数情况下视为已经生效。
即便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交合同副本,若合同已被双方签字盖章,那么该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尽管如此,签订劳动合同后未能给予员工一份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然而这一做法实属不当,甚至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签订完毕后,用人单位需将其中一份交予员工。
如若用人单位全部收回合同,员工有权要求返还。
即使仅签署了一份合同,也应索取一份副本。
若公司坚持不予提供,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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