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如何赔偿
1、首先,如果你跟公司的了,他们不想再跟你续约,这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们降低了你合同的福利待遇,让你觉得没法接受,那也别怕,你还是可以找他们要钱的。
你可以按照你为他们做事的时间长短来算钱,干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用你最后几个月的平均收入作为赔偿的参考数字。
2、然后呢,如果你为这家公司干了半年多还不到一年的话,那就当成是一年算;如果连半年都没干够,那也不用怕,人家会给你半个月的工资当作补偿。
不过这里面还有点小规定,就是如果你每个月拿的工资比该公司所处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高出三倍的话,那你拿到的赔偿就要按照这个三倍的标准来算了,而且最多只能拿到十二年的赔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其实就是你在离开这家公司之前的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
除了那种公司愿意保持或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和你续约,而你却不愿意的情况之外,只要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结束了,公司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给你发。
3、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如果在公司保持或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的前提下,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续签失败了,会出现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你想跟公司续约,但是公司不愿意;另一种则是公司愿意跟你续约,可是你不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在此情况下,您享有向雇主索求经济补偿及尚未订立之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的权利。
除此之外,亦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所属公司请求弥补存续期间应缴纳然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一旦雇主为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则标志着双方已正式确立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法规,雇主有义务在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
(一)如果劳动者未经合法程序擅自离职,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须赔偿因此给雇主带来的任何损失。
雇主需要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的责任。
对于确已造成损失的情况,雇主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进行相应扣除。
(二)如雇主任意扣除员工工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或者向委员会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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