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的区别
首先,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签署时间方面。
三方协议通常由学生于在校求学过程中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与用人单位或其他中立机构进行协商并签订;而反观劳动合同,则需在应届生毕业之后,正式前往就业单位履行职责之时签订。
其次,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所涵盖的主体范围亦有所不同。
前者主要由涉及到的三个方面组成,包括学校、应届生以及受雇用的机构;但后者的合同方只有两个,即劳动者以及与其建立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
再者,从具体条款内容上来看,二者也颇具差异之处。
三方协议主要涉及的事宜为应届生自我陈述其,同时表达出愿意加入该用人单位的意愿,而用人单位也表示愿意接纳该应届生的加入,学校则对该应届生予以认可并将其纳入就业计划之中;
劳动合同则更侧重于记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凭证。
此外,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最终目的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前者主要是为了明确应届生与用人单位未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同时也是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未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重要依据;而后者的主要作用则是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后,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适用的方面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是一种铁饭碗吗
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讲无疑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我们不能将这种保障视作毫无制约,因为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被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达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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