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需签劳动合同,建立劳资关系须立书面合同。
若已建关系却未签书面合同,则需自雇佣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如单位用工逾一个月至满一年仍未签书面合同,需对劳动者每月付两倍薪酬。
若用工之初一个月内,劳动者未与单位签书面合同,单位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报酬。
即便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
若单位欲终止此种事实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依法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试用期员工薪资应不低于同岗最低档或劳动合同白定数额之80%,且需遵守地方最低薪酬水平。
工资发放以货币形式按月直接付至劳动者手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克扣乃至拖延劳动者正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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