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含哪些维度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含哪些维度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含两项基本条款,分别为必须注明部分及协商事项。
其中,必须注明部分涵盖以下八项重点内容:首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其次,工作职责与工作时长;再者,劳动保护以及工作环境。
此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安排,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特别关照,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确保生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所需的各类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第四,劳动薪酬,包括劳动者的薪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相关补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第五,社会保障体系;第六,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流程;第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在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符合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将自动消失,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最后,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规定,特指当事人在未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过程中存在缺陷时,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而除了上述重要条款之外,双方当事人还可通过友好磋商以达成共识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事项。
例如,针对职业技能培训、商业机密保密等问题,双方可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冲突如何处理
在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出现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应首先以劳动合同为基准。
企业规章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及诠释。
倘若雇主希望劳动者遵循特定的规章制度,那么应事先取得劳动者的明确同意,同时通过双方的协商,共同修改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无谓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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