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顺延期限
1.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若没有在离职之时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检查,或是在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那么这些员工将无法顺利办理离职手续。
2. 在雇佣关系中,一旦患有职业病或由于而导致的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的出现,其手续应依照国家相关工伤保险规定标准实施。
3. 如果员工因为疾病或意外受伤,经过医生确诊为病假期间,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也不能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4. 对于女性员工而言,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间,同样不允许办理离职手续。
5. 在同一家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五年的员工,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否则也不能办理离职手续。
6.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7.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则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需按照约定处理。
8. 根据《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9. 对于职工协商代表来说,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
同时,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签了劳动合同意向书可以反悔吗
劳动者享有反悔的权利,但需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前告知,时间为30日。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若尚未实际履行,则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开始履行,而用人单位又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便可以通过书面方式依法终止,无需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尚未领取的工资以及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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