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够否不约定试用期
是的,这完全可行。
因为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双方有权自行协商确定是否设定此项。
若商定设立试用期的话,则该期限仅能体现在劳动合同之中,成为其成立的基础。
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可在其中设定试用期,且试用期须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二、劳动合同期限变了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这个合同的日期写错了也是能改的哦!只要你跟老板好好沟通商量,把你们的劳动合同里的条款给改动一下就行啦。
但记住哦,这个改动得用纸笔写下来才算数哦。
法律是这么说的哈,如果劳动合同签的时间还不到3个月的话,那是不能有试用期的;如果是1年以下的话,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是3年以下的话,试用期最多只能有2个月;要是大于等于3年的话,试用期就不能超过6个月哦。
不过记住哦,只要你们在试用期这方面约定的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那就是没问题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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