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一、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拿钱走人(N):这个方法看你在这家公司呆了多久,雇主会按照一年一个月发给你。
但要是大于半年小于1年的话就算作一年,低于半年就去领半个月工资吧!如果公司没提前30天告诉你他们不想和你继续了,那还得再多给一个月工资当提前通知的费用,也就是所谓的"N+1"了。
还有,如果公司强行解雇你或者直接取消合同,这样做就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拿到两倍的钱。
比如说你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5年并且离退休只有不到五年,又或者劳动合同快过期,但是你正好在休病假或怀孕生孩子等等不能被解雇的时候,公司都不能这么干。
如果公司愿意保持甚至提高原来的条件跟你续约,但是你却不愿意,那就不用给钱了。
最后,如果你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却不打算和你续约,那么这就是非法终止,你可以得到2N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方面赔偿标准
合同到期了,公司说不再跟你签了,那就要给你钱,就是那种干满1年给1个月工资的钱;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说的那些情况下想继续签没尽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肯,那就属于他们违约了,得赔你钱,也就是干满1年给2个月工资的钱。
如果是你自己不想再签了,除非公司给你的新合同条件比原来差很多,不然就没有钱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