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制定及签订劳动合同时所应当涉及到的各项重要要素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具体的工作职责范围、劳动安全保障措施与劳动环境条件、薪资福利待遇、职业操守规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条件以及对于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等等。
除此以外,在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着一些非法定的条款,这些条款的设定可以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这些条款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的长短、商业机密的保护措施、服务期的约定、特殊待遇的规定等等。
《劳动法》
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到期延迟续签的补偿标准
若未能按期续签劳动合同,且此情形持续超出一个自然月时长,那么用人单位便需向劳动者支付的。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使用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反了该的相关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那么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也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