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有一份吗
一、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有一份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随后应共同签署及加盖公章于劳动合同文本之上,这个时候该劳动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而这两份生效的合同文本将分别由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各自保存。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劳动合同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同时,劳动合同文本也需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第十七条还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及其或其他有效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甲乙方各执一份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双方面临面签署,每一方均享有一份权益保障。
当雇佣双方经过充分且平等的商议,确定并同意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共同在劳动合同文本之上签字及加盖公章,以确认正式生效。
在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各自妥善保管一份合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劳动合同应由雇主与员工双方深度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应由雇主和员工分别持有一份。
第十七条进一步规定,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条款:
(一)雇主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二)员工的姓名、住址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四)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
(五)工作时长和休息日安排;
(六)薪资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之外,雇主和员工还可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义务、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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