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三年,可以提前走吗
一、劳动合同签三年,可以提前走吗
若已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员工则有资格提前终止雇佣关系。
首先,无论何时处于试用期阶段,劳动者均可行使随时解约权,但需在此之前提前三日向聘用公司提交申请。
然而在正常情况下,离任时需至少提前30天向企业递交申请并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事宜。
对于劳动者而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不仅是履行之程序,更是满足了解除劳动合同所需之条件。
劳动者如能提前30天以书面文书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进行解约,即不需要经用人单位之同意。
《》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未签劳动合同工作不满两个月能要吗
在为期两个月的工作期间内,如果雇主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有权请求雇主支付自其开始求职以来的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在此情况下,应当将双方约定的日常工作时间所对应的每月基本薪资作为计算双倍工资的基准。
若无法确知正常工作时间所对应的每月基本薪资水平,可将劳动者实际获取并剔除、非常规奖励金、员工福利以及各类潜在风险因素等所有相关项目后的每月基本薪资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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