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但没签过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一、主动但没签过可以要求吗
通常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并不享有补偿。
若属迫于无奈之举,则另当别论。
如遇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费用,未能按时发放工资,亦或未提供适宜的劳动环境和保护措施等情况,员工可据此行使被迫离职权,并向公司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情节判定:
1.劳动者拒绝与公司签约。
自开始务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劳动者未按公司书面通知与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须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2.公司拒绝与劳动者签约。
(1)劳动者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内,公司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除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外,还应与其补签劳动合同;
(2)公司在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视作已与劳动者签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待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吗
待岗乃劳动合同变动之一。
待岗意为劳动者因雇主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处于等待状态。
这将涉及到工作内容及薪酬等方面的调整变动。
如遇经营困境,未能向部分员工提供岗位时,雇主可与职工进行协商修改劳动合同。
若不能就更改内容达成共识,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雇主仍须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