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亲自签署,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双方的利益。
如果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赴现场签名,则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对于此类情况,劳动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以及委托事由等相关事宜。
在此基础上,若劳动者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便宣告生效,对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签订还是更改劳动合同,都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
当双方完成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手续之后,劳动合同即刻生效。
如遇到无权限代理人以劳动者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只要劳动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用人单位对其的履行,那么就应被视为劳动者对此份劳动合同进行了追认,这同样会产生法律效力。
此外,还需要留意的是,原则上,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订立合同时,其权限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但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在超越其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况,除非劳动者明知或应当知晓其越权行为,否则该代表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对用人单位发生作用。
《》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签两份劳动合同会查出来吗
的确如此,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当劳动者在履行职务期间,同时任职于其他用人单位,而这种状况对其所在的正常运营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经过公司的提醒和要求予以改正后仍未作出改变的话,用人单位有权此种情况下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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