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了不能胜任工作怎么办
一、约定了不能胜任工作怎么办
仅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雇主方可依据劳动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之事实主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的职场表现未达标准;
2、已对劳动者实施培训和工作调动安排;
3、经过再次培训后,劳动者仍然难以适应原有职位或转移至新岗位后无法胜任。
雇主需遵守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性规定。
《》第40条内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三年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在合同期满后,若无意续约或降低合约条件,导致员工选择不再续订时,有权获得按工作时间计算的补偿金,即每一年工作对应一个月薪资的赔偿。
补偿标准按离职前12个月的计算。
劳动合同续签失败可能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有意愿续签,而员工不愿;二是员工有意愿续签,而公司无此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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