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让弄个劳动合同还属于应届生吗
一、学校让弄个劳动合同还属于应届生吗
依据实际情况,若仍在毕业当年,即为应届毕业生。
此指预期毕业年度内完成学业的学生。
简言之,大四阶段的学生均属应届毕业生范畴。
若已跨入毕业后第二年,则不再视为应届毕业生,而归类于往届生。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降低工资属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降低薪资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此决定,便构成违法。
聘用者可以援引未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所得来提出,主张解除雇佣关系并索求经济;或者如有意愿继续留任,也可仅要求补发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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