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日期和入职日期不一致
一、日期和入职日期不一致
关于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应优先考虑前者。
实践中,员工通常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生效日期常晚于实际入职日。
其中,入职时间特指员工正式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则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聘请协议的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进行补签,同时有权索求双倍薪酬。
然而,若补签之后,维权请求可能面临困难。
主要原因在于无法确定阁下的合同是否为用人单位在提出请求后方才与您签订,且签订的时间往往是在补签之前那段空缺期内。
在此情况下,雇主未按规定签署合同,您有权拒绝补签,并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以获取双倍工资赔偿。
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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