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一、签订后还算应届生吗
具体情况须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判断。
若在毕业年度内签署劳动合同,则仍可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所谓应届毕业生,即是指在应当毕业的年份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简而言之,在大学阶段的最后一个学年,即为应届毕业生。
倘若超过毕业那一年,进入毕业后的第二年,那么便不再符合应届毕业生的定义,而转变为往届生的身份。
《》
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税吗
在此情况下,是必要的。
依照现行相关法规,个人在辞去雇佣单位后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即雇主所提供的经济、生活补贴以及其他补助费用等都涵盖在内。
针对个人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得到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类别征收。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的也必须依法交纳税款。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