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可以写劳动合同吗
一、应届毕业生可以写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与用人单位签署。
需要强调的是,此项劳务合同须出自双方法律主体真实的意愿表达,同时其条款不得违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共秩序的要求。
就业协议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验证大学毕业生提供个人资料的可靠性,并为之做出接纳决定的可靠凭证,这也成为了高等教育院校执行毕业生就业指导,编排就业计划,以及为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等一系列相关事宜的重要依据。
当毕业生抵达工作岗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受其加入之后,就业协议将自动失效。
通常情况下,就业协议由国家部或者各省市自治区的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表格样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包含合法吗
针对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工资是否涵盖加班费的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例来进行细致的研究分析。
以下,我们将简要阐述其中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看,《》并未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将工资与加班费合并计算。
如果经过换算之后的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已经包含了加班费,并且计算得出的每小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样的约定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劳动合同中若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这可能会被视为用人单位规避其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以及限制或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从而违反了《》的相关规定,导致整个协议失效。
最后,从实践操作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将工资结构进行细分,而是直接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费。
如果劳动者提出额外的加班费请求,通常情况下不会得到或机构的支持。
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加班时间的总长度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大值,即每天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既包含了正常工作时间的薪酬,也包含了,而且计算得出的每小时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样的约定或许会被认定为有效。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之初便明确告知并约定了有规律的加班模式(如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或者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并且通过反推计算得出的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的工资标准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要求额外支付加班费的诉求往往难以获得裁审部门的支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