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30天打合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打合同吗
在提出离职申请后,若尚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则无需提前三十日告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有义务于自雇佣员工之日起,依法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如未能按时完成该程序,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追讨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这无疑违反了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依据自身权益,选择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协议书签了可以作废吗
一、若劳工与雇主之间就解约或终止雇佣关系之事宜形成共识,且无重大误解或显而易见的不公平情况发生,则该项协议应当被视作具有约束力。
在劳工主动向所在企业递交辞呈之后,双方共同签订离职协议。
倘若协议内容如实反映出劳工本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未触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也无充分证据显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著不公现象,那么应授权此份协议被确认为合法有效。
在此种情况下,劳工不得试图推翻或撤销该协议。
二、当劳工在离职之际,应对其所签署的协议保持审慎态度,切勿轻易落笔签名,并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劳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下进行抗辩。
在劳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协议之时,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内容。
如对协议内容存疑,应及时提出质疑。
若雇主采取欺诈、威胁或利用劳工困境等手段,致使劳工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或修改劳动合同,劳工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并有权向机构或人民申请确认该。
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内容,劳工亦有权申请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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